記者昨日獲悉,我國即將出臺新的空調拆裝維修規范,新規范規定,維修中需“等器材”的維修時間最慢不超過3個月。據悉,新規范還對安裝時間,安裝檔次等“新課題”進行了界定,該規范生效將填補我國空調業只有三包規定而無維修標準的空白。
更換部件保質期至少1個月
記者從中國家用電器維修協會獲悉,商務部牽頭組織起草的《房間空氣調節器拆裝和維修服務技術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稿》)于日前出臺,生效后將對空調拆裝及維修的具體操作進行規范。
根據《意見稿》的新標準,空調維修部門更換空調主要部件后質量保證期最低應該在1個月以上,最高可超過6個月。《意見稿》還特別強調,在維修中需要等器材的維修時間最慢不能超過3個月,最快可在3天內完成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意見稿》的新標準規定,空調器的現場實際安裝時間分為通用安裝和特殊安裝兩大類。其中的通用安裝,即包括一個外墻穿墻孔、室內外機和機架安裝、布設連接管路等,其正常的實際時間應小于3小時。對于這個“3小時”的規定,相關專家表示,目前空調安裝工技術水平參差不齊,這樣規定主要是督促空調維修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,為節約顧客的時間。同時,縮短工作時間也能夠避免部分維修工實行“按時收費”,借機欺騙消費者。
新標準還規定,空調維護應每年一次,檢查電源插座、電源線、開關、保險使用狀況,檢查各種功能的運行效果及震動、噪音、油污變色、整機變形等異常狀況。質量周期維護在第3、5、7年進行,7年以后每年一次,主要檢查室外機安裝架穩固性、中間連接管連接狀態(密封性等)、排水管等主要部件。
廣州市消委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,空調行業中存在“三分產品,七分安裝”的說法,拆裝服務是保證空調產品正常運轉的關鍵要素。對于新標準,消費者應提前多了解,督促空調維修部門去執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