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水店規范”實施記者走訪居民區 隨機抽出30家水店 21家不知新規超一半不足15平方米甚至——
近九成被調查水店沒有“名分”
4月1日,《北京市銷售桶裝飲用水水店管理規范》正式實施。本報記者在規范實施前兩周及后兩周,兩度進行調查走訪。記者分別選取了望京、大興、朝陽路等多個居民集中居住小區,隨機走訪了30家水店。
記者發現,這30家水店在規范實施后,沒有什么明顯的變化。它們均有不同程度的不達標,而其中有21家水店都不知道新規的頒布實施。
調查現場
15平方米面積難尋
新規:水店的營業面積不應小于15平方米。
現場鏡頭:在望京南湖東園小區,一家位于地下室的小賣部兼營送水業務。記者以一步約50厘米的標準進行步測,該店長為6 步,寬為5步,面積約為7.5平方米。而桶裝水放在店內一側的架子上,僅占總面積的三分之一左右。
小統計:走訪中,記者發現只有12家水店面積達到15平方米。
被調查水站
區域 被調查數 面積達標數
草橋、大興 5家 1家
朝陽路 5家 1家
望京 10家 2家
東四 10家 8家
送水工具五花八門
新規:送水運輸車應采用密閉式三輪車或其他運輸工具,保證運水時桶裝水不被日曬、雨淋。
現場鏡頭:不少水店的運輸工具五花八門,除了人力三輪車、電動三輪車外,部分水店連電動自行車都派上陣。
大興郁花園小區一家兼營售水的洗衣店老板表示,買水的顧客主要都是小區內的住戶,只要打電話來,他們就會派店員臨時充當送水工的角色,而送水的交通工具就是門口停放的一輛三輪車。
小統計:30家水店中,無一例外地都是敞開式,沒有達到“密閉式工具”的要求。
員工穿戴沒有統一
新規:水店的從業人員應佩戴“健康證”上崗,并配備統一的工裝,條件暫不具備的著裝也應干凈整潔。
現場鏡頭:由于有的便利店或者洗衣店的員工“兼職”,因此根本談不上什么統一的著裝,更別提佩戴“健康證”了。有的員工還穿著背心。
小統計:兩家店的員工有統一的服裝,其他的店都沒有統一服裝。
調查說明
調查時間:
3月22日-4月1日
4月5日-4月20日
調查地點:
草橋、大興、朝陽路、望京、東四
調查內容:
桶裝水水店各項設施是否符合規范
水桶擺放與人“混居”
新規:保持店面清潔衛生。應制作貨架存放商品和空桶,嚴格區分水店經營區和生活區。
現場鏡頭:南湖東園一區的水店設在地下室一間6平方米左右的小屋里,生活區和水店經營區混合,床下堆滿了水桶。望興園便利店水店儲水區為地下室,僅2平方米左右,樓梯上擺滿了桶裝水,便利店外也有水桶。
記者在這些“水店”中同樣發現,桶裝水和空桶大都被擺放在墻角,并沒有專門的貨架。
小統計:25家水店均沒有貨架來存放商品和空桶。1家水店碼成兩三層的“水桶墻”,4家水店直接露天擺放。
26家水店沒有“名分”
新規:水店經營者應將所有經營資質證件的“正本”懸掛于水店經營場所的明顯位置。
現場鏡頭:在東四十二條辛四胡同的水店,記者發現店方提供的營業執照上面并沒有“桶裝水銷售經營項目”的許可。
當記者詢問沒有“名分”的水店“是否辦照”時,水店均以“沒有”、“執照不在這里”或“正在辦,過幾天就下來了”回答。
小統計:4家水店在店內掛出營業執照,且只有兩家標明“零售定型包裝食品、桶裝飲用水”,26家沒有正式“名分”。
各方說法
水店說法:21家水店不知新規
記者在和店員的交談中發現,30家水店中只有9家知道新規實施,但具體細則卻都表示不清楚。
南湖東園小區水店老板則表示:“知道,但是那個不是強制的,沒必要遵守。我們這都是正規廠家的水,衛生有保障。”
玉海園附近某水店工作人員說:“放心吧,我們是連鎖店,早就有規章制度了。”
企業回應:接到規定已經自查
記者今天從燕京、景田、娃哈哈、樂百氏等京城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了解到,目前這些企業均已經在4月前接到“規范”的文件,向旗下的水店傳達并自查過一遍。
協會回應:要達標非一日之功
記者今天采訪了北京冷飲協會秘書長李桂花。她表示《北京市銷售桶裝飲用水水店管理規范》屬于行業規范,暫時不具備法律效力,也就談不到處罰的問題。
李秘書長表示,4月1日開始實施該規范后,協會也派人檢查了北京的部分水店,發現問題多集中在同時銷售四五種品牌桶裝水的門店。
部分水店執行起來有一定的困難。“比如說這個水店原來只有10平方米,沒有達到15平方米要求。但是重新租房短期內也有困難。”李秘書長表示,對于其他沒有達到的標準,協會均已經向水店發出了整改建議。
提醒
可檢查電子監管碼
北京冷飲協會秘書長李桂花表示,如果消費者發現水店存在衛生、經營方面的問題,可向協會反映或向執法部門舉報。
同時,為了保證水的質量,避免假冒產品,有的企業加入了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,產品全部加貼電子監管碼上市。消費者在訂水時,桶裝水上有電子監管碼的,盡管放心喝。